沒照顧的人根本不知道辛苦.而且老人比小孩還難照顧還固執.打不得罵不得.還會背負不孝的罪名.一旦受傷出問題的治療比小孩還嚴重困難.照顧費用也比小孩的費用還多.現在平均2.8萬起跳還是必須能正常行動的.有病在床無法自行照顧的費用又更貴
目前台灣越來越多老人.其實政府應該多興建老人收容養老中心.類似社會住宅.由政府出資興建.請人與監督.而民眾只需要負擔一部分.但一定比私立的便宜多而且還有監督.並且也比長照的時間常和方便吧
而且也可以讓許多剛出校門醫護人員實習.畢竟台灣醫院很多.每年畢業也不一定都有很多空缺.當然各慈善機關也可以派愛心人士幫忙與監督
自106年6月3日長期照顧服務法實施後,欲收住失能長者,可設立住宿式長照機構,本府持續加強長照服務量能,持續鼓勵民間單位於社區式及住宿式長照機構及參建社會住宅空間,另亦持續鼓勵相關人力投入長照服務,並已由本府衛生局主責住宿式長照機構布建小組積極推動中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姬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